(吉隆坡4日讯)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的代表律师拿督巴斯甸今日指出,由于他们不能针对皇委会报告提出上诉,不过他们有权通过申请准令,以提出司法检讨的申请,撤销皇委会报告。
他表示,东姑安南的声誉受损,并有可能因此而面对刑事诉讼案。巴斯甸今日就总检察署代表高级联邦律师阿兹莎在7月16日所提出的初步反对理由,提出回复时,这么说。
他表示,调查结果显示皇委会证据不足,不过他们不能上诉,因此只能针对皇委会报告,提出司法检讨的申请。他也认为,东姑安南也是其中一名证人,因此皇委会的调查结果不可以将矛头指向证人。
他说,皇委会报告是否可被修正,各方必须以目前的普遍判例及法律体系,以了解最新的进展,而不是参考旧或过时的案例。
他表示,皇委会报告所作出的裁决,明显地说明申请人确实涉及不当行为,这与纪律仲裁庭的任务没有分别,因此无疑地他们可以针对有关报告提出司法检讨。
他认为,皇委会报告可以受到公开挑战,而且并没有案例说明他们不可提出司法检讨的申请。
在申请人东姑安南的书面陈词中,他们将皇委会主席丹斯里海达及4名皇委会成员丹斯里沈立强、拿督马哈德夫桑卡、潘斯里再敦及拿督邱家金列为第一至第五答辩人,法官认为,申请人不应列出皇委会5名成员的名字,因为一般上只列出职位。巴斯甸考虑片刻后,接受法官的建议,将答辩人列为“皇委会成员”。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卡迪择定于9月9日及16日续审。
律师林甘等5人向高庭申请撤销“林甘司法短片”皇委会调查报告,5名申请人包括林甘、商人丹斯里陈志远、首相署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尤索夫晋、联邦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敦阿末法鲁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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