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颜健品
霹州反贪污局日前针对一宗房屋计划贪污投报,逮捕了6人协助调查,其中两人涉案者是霹州民联政府行政议员。目前他们已获保释外出。不料,刚获释的两名行政议员奥斯玛及查玛鲁丁,即高调扬言要反贪污局及媒体道歉,否则要两造展开法律起诉行动;两人此话一出,惊动四方,媒体顿时成箭靶。
反贪污局的调查工作才刚开始,真相还未水落石出,两名涉案的行政议员已按捺不住情绪,迫不急待先“声”夺人,扬言要起诉媒体。
两人被捕的事件,的确国内媒体都有大肆报导;不过,媒体是以发挥第四权的角色,据事件发展报导给民众知道而已。或许,两人的身份是行政议员,身份较特殊,他们除了在意本身的声誉外,也要顾及整个霹雳州民联政府的诚信及形象,所以在获释后第一个反应,就是向媒体“开刀”。
笔者身为一名摇笔杆找生计的新闻记者,对于两名新扎官爷的做法,感到可笑,因为他们的行为让民众看到霹州民联政府,没有气度的一面,也暴露出他们缺乏政治智慧来处理或应对危机事件。
民众有知道的权力,媒体存在的效应,则是负责传达社会各种讯息予民众;一宗事件发生后,媒体有义务去报导及追查真相。当然,媒体必须以中立、客观的角度处理新闻,而不是无中生有或歪曲事实,或“加油、加醋”地把新闻乱炒作一番,甚至当起“法官”审判新闻事件。
在处理上述事件方面,媒体都是据反贪污局单位的消息进行报导,媒体也不见得在这起事件上,有做了任何的结论,而且媒体也有以平衡报导的处理手法,让霹州民联政府有机会发言澄清,所以在情在理上媒体没有错。
在这起事件上,笔者看到霹州的民联政府,似乎也学到了国阵政府打压媒体的作风。只不过,两者的分别在于,前者没有监管媒体权限,所以他们选用入禀法庭起诉的手段,旨在向媒体示威,惟此举有侵犯媒体自由之嫌。
难以想像,日后若 916 政变计划成功,以民联政府做班底的“民联内政部”,在掌大权后,会否如同国阵政府以如出一辙的强硬手法,来约束及干涉国内媒体的自由空间?
根据最新的新闻报导,霹州反贪污局将针对上述事件提控5人,当中包括上述的两名行政议员。如今反贪污局将把事件带上法庭,进入检控程序,事件的戏码才刚刚开始,谁是谁非还有待审讯后才知。
在现今阶段,两名行政议员凭什么要媒体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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