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6日讯)6年前,印裔中年因涉嫌抢劫案,而被判入狱两年,期间,却遭人冒名充当购车担保人,惟之后由于没有如期偿还贷款而被银行列入黑名单,致使他之后无法向银行贷款购买产业。
遭人冒名充当担保人的沙拉瓦南(33岁,待业),去年发现2002年9月12日时,遭人冒用其名充当担保人,以购买一辆国产灵鹿轿车。原在新加坡樟宜机场任职清洁员工的他,因为遭银行列入黑名单的问题,而丢失了工作。
他强调,并没有贷款购买轿车,同时指出有关担保书上的签名与本身的签名大不相同。
疑身份证被盗用
他表示,曾在2001年时丢失身份证,因此怀疑有人利用其丢失的身份证进行担保信的签署。
沙拉瓦南今日在行动党柔佛州副主席诺曼及回教党委员会成员赛奥曼的陪同下,向记者作出上述表示。
据沙拉瓦南说,在发现遭人冒名充当担保人而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后,曾多次找人帮忙,但都没有结果;之后,他在回教党委员会成员赛奥曼的介绍下,获得诺曼帮助解决问题。
他表示,2002年7月初,他因为涉嫌抢劫案而被判入狱,直到2004年7月份才获释。
“有关购车担保信是在2002年9月12日签署的,当时我还在监狱内。”
他指出,由于有关冒名的担保人没有如期偿还贷款,导致他被银行列入黑名单。
诺曼表示,将写信给有关银行,说明事件的真相,并要求银行取消受害者沙拉瓦南在担保信上的名字。
“冒名充当担保人是不合法的,我将要求有关当局对该签名进行化验,并通过法律途径解除担保信。”
此外,诺曼也呼吁民众在进行手续时,应确保身份证复印本,在使用后被有关当局取消,避免身份被冒用。
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