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9日讯)本月16日,遭柔佛州总警长拿督莫达在新闻发布会上通缉的两名涉及抢劫案的男子,其中一人蔡明和申诉自己从未有犯罪记录,并指警方是错误通缉!
劫案发生当天正在上班
事主蔡明和(23岁,包装厂员工),与妻儿居住在嘉拉巴沙威,在新加坡工作已有2年时间的他,每天往返马新两地。他强调,有关手机抢劫案发生当天(本月11日),他正在新加坡上班,其雇主庞先生今天在记者会上证实此事。
据他表示,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出示的照片,实为他在大约3年前丢失的身份证上的照片。
他再三表示,从未涉及任何罪案,并强调自己是无辜的!
蔡明和今天上午11时许,在柔佛州州务大臣特别助理刘德贤的陪同下,在记者会上作出上述表示。
出席者尚包括其父蔡秀美及雇主庞先生等。
本月16日,蔡明和被指涉及近期发生在古来再也、努沙再也、新山北区及南区4个地区的27宗手机偷窃案,而被警方通缉,要求协助调查案件。
儿子被冤枉 父母夜难眠
据其父蔡秀美表示,16日晚上,有关其子被警方通缉的报导在夜报刊登后,他便接获多位亲友致电询问。
“儿子被警方通缉的消息传出以后,亲友都议论纷纷,见到儿子被无辜冤枉,让我和妻子夜夜难眠。”
蔡明和也说,有关被通缉的消息传出以后,给他带来很多生活上的困扰,使得他连日来都不敢到新国工作。
刘德贤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记者会澄清警方的失误,还蔡明和一个清白。
他也表示,事后将陪同蔡明和前往新山南区警署针对有关被警方错认为通缉犯的事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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