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寄槟教育局
·要求收回禁签令
(槟城20日讯)槟威董事会联合会“反对剥夺董事会签支票权力抗议大会”严厉抗议我国教育部剥夺国民型学校董事部签署支票的权利,同时,要求教育部收回不准国民型学校董事会签署学校的通令。
以主席拿督杨云贵为首的槟威董事会联合会在召开“反对剥夺董事会签支票权力抗议大会”后,一致通过上述2项提案,议决将有关提案寄交槟州教育局,而后在校园篱笆上张挂抗议布条,采双管齐下的方式,要求教育部立即收回不准董事会签署通令。
他指出,有关提案将在明日寄出,另外,该会也将向槟州90所华小和10所国民型中学分发抗议布条以示抗议。
“如果教育局没有任何回应,该会考虑到教育局展开纠察行动或发动更大型的行动。这是一项长久的抗争,有关抗争必须持续到通令回收为止,希望所有董事会要有心理上的准备。”
有关大会是针对槟州各中小学于6月16日接获槟州教育局公函,指示学校董事部无权签署学校支票。而在此之前,华小董事会长久以来是拥有签署学校支票;政府基金户头(Kumpulanm Wang Kerajaan)和公众捐款户头(Kumpulan Wang SUWA)。
他指出,签署学校的支票是华校董事会长久以来一直行驶的最基本权力。国民学校没有董事会的设立,而国民型学校(华小及国民型中学)则依据教育法令设立董事会作为学校的管理机构。除了学校的行政措施由校长管理之外,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学校的产业和财务。
“所以董事会签署支票是理所当然的事,教育部不应该刻意一而再三地制造问题,企图剥夺董事会在法令下所赋予管理学校的权力。”
他透露,类似的事件曾经分别在1977年5月20日、1999年4月28日发生,1999年当时董联会在会晤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冯镇安后获得的承诺,继续赋予华小董事部上述权力。
然而他感到遗憾的是,才事隔9年事件再度重演,奉行单元教育政策的教育部官员却执迷不悟,不断以不利华教的各项通令向华校扣门试探华社的反应,同时董事会的地位和主权也屡次三番被挑战,已造成华社的不满和愤慨。
教育部如果取回这项权力,也必须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中,第56(1)(D)条文“部长委任额外董事的权力”指出,“在某所政府资助的教育机构,该教育机构的财产或基金未得到恰当的管理,他可以指明委任他认为适当的人选,出任该教育机构的额外董事。”才行。
“本会要求我国教育部立即收回这项通令,希望所有董事能够站稳立场继续为捍卫董事会的主权作出斗争。”
当天槟州共有105所国民型中小学和独立中学,其中有75所学校参与上述大会。总务许海明局绅也于会上受邀致词。副总务汪天来、拿督庄其川、财政李添霖。
邝其芳:剥夺最后权限 斥变相国有化手段
董总行政主任邝其芳谴责教育部,剥夺董事会签支票权力是政府变相国有化的手段,并表示如果原属于董事会的最后权限也被剥夺,那么“董事会”就宣告名存实亡!
他指出,教育局向学校发出学校董事部无权签署学校支票的通令不只是含糊,更违反了法令。通令是代表一个行政上的指示,即不是法令也不属于政策。奈何当今的所谓的政策,却是执政党的政策并非国家的政策,类似的做法等同于法外立法的做法。
“此事件从1977年、1999年到了2008年再度发生,然而这个却也意味着政府有意无意的要让华校将成为政府的国有化,这不只是原自于单元化教育思想的根源,是变相的国有化的手段,董事会要有这方面的醒觉,并捍卫自主权。”
就以此通令能否起诉教育部,这是牵涉到了法律的问题,反而在有鉴于近期频频发生司法界丑闻,显示了大马法律制度还不够成熟,在对大马司法制缺乏信心的前提下,他认为,一切还需要依靠本身基层董事会,团结一致才能作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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