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9日讯)信用卡附属卡疑遭盗用,商人无端端须付逾8千令吉。
事主是44岁的陈海龙,来自大山脚珍珠市,他使用某银行的信用卡已有10年了。今次面对其太太的附属信用卡户头被盗用。
他向马华槟州联委会威省区公共投诉局主任陈德钦投诉时表示,在本月17日(星期四)上午10时,接获银行的来电,指他刚刚以信用卡签购了4千令吉的昂贵物品。
被盗刷购电脑手机
“我即告诉对方我没有用此卡来签购任何物品,并在经过银行的深入调查后,获悉该张卡也分别在本月8日、10日、及11日,被盗用2390令吉40仙、4356令吉及1434令吉,合计共8180令吉40仙。”
在获悉后即大感震惊,他说,不法之徒盗用信用卡来购买1台手提电脑及2台手机,皆在不同的商店购置。
此一事件也令他不满,他说,信用卡即没有遗失和被偷,但户头却增加开销,随后他即在昨日向警方报案。
陈德钦吁国家银行重视投诉
陈德钦表示,他已向国家银行投诉此一案件,然而国家银行与陈海龙信用卡的银行,仅表示会深入调查此案件。
他说,一般上,倘若信用卡用户使用大笔的款项交易,银行当局会致电求证,惟在这事件中,银行之前并没有这么做。
他说,对于目前频频发生信用卡遭盗用事件,他希望国家银行能对此事件持高度重视,对于信用卡在对证签名的机制应该加强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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