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选举委员会必须进行检讨,以获取更大权力,进而加强在大选时掌有的实权。
选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认为,有关检讨是有必要尽快进行,因为选委会必须拥有这种权力,才能让各造接受的完整新选民手册全面施用。
针对选委会建议在刚落幕的大选中使用的不退色墨水,阿都拉昔表示选委会虽已同意有关墨水的使用以让大选更具透明度,但该建议并没有获得内阁的批准。
“如果使用不退色墨水能够确保选举程序的透明度,我们同意使用这种墨水。”
“内阁只是不批准,而不是拒绝使用不退色墨水。他们是基于安全和法律因素而作出有关决定。这两个理由都很合理,我也同意他们的意见”。他表示。
他说:“宪法的第119条文,即投票是基本权力,就算选民拒绝在手指上沾墨水,当局也必须给他选票让他投选,这些都在法律上都有阐明。”
“该委员会研究选委会事实上须要具有什么权力来稳固它的地位。当谈到要修订选举法令,则是必须全面性检讨,而非只检讨一项法令。”
阿都拉昔今日在记者会上说:“有关法令包括选举法令及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我们也必须检讨宪法第113至120条文。”
阿都拉昔表示,选委会面对的其中一个问题是他们不能提出建议,因为有关事务并不被列为其功能,而选委会只能表示他们的不满及失望。
“我觉得惊讶因为该事件不常在国会被提出讨论。我想这之前很多人对该事件发出不满声音,他们应该在国会提出讨论,但大家却不发一言。”
选委会在提出控告方面也不够权力。当有人发出错误信息时,我们实际上可以提控他们。很多不正确的指责被抛出,包括主流媒体及非主流媒体。
阿都拉昔指出:“他们应该就他们所发表的言论被惩罚,因为多数是不正确的。”
他也透露,大选过后,反对党派代表对他们在2008年3月大选时所做错的作出道歉。
“全国大选一结束,反对党就派代表来向我道歉,至于是谁就不说了。他们都很有礼貌。他们来道歉是因为我不是他们的敌人,我接受他们的道歉。”阿都拉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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