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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教组织呈备忘录 要求重检华妇脱离回教判决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 晚上十一时四十二分

(槟城16日讯)因不满槟州回教高庭批准华妇申请脱离回教之判决,回教组织HIZBUT TAHRIR MALAYSIA今日向回教法庭提呈备忘录,要求当局重检有关判决。

该组织的7名成员于周五下午前往回教法庭呈交备忘录予当局,针对回教高庭法官奥曼依布拉欣批准华妇陈燕芳申请脱离回教的判决,提醒当局有关判决已违反回教教义。

该组织主席阿都哈金指出,法官奥曼依布拉欣日前宣判,允许华妇陈燕芳(回教名为茜蒂花蒂玛陈)脱离回教,此判决是有违回教教义的。

他说,根据回教条例,任何皈依回教的人士,若要脱离回教,将会被判死刑。根据HIZBUT TAHRIR MALAYSIA所提呈的备忘录,文中注明脱离回教的惟一刑罚是灵魂必须脱离肉身。

他认为,让申请人脱离回教是背道而驰之举,该组织并不认同此做法。

他表示,目前只有槟州回教高庭让申请人脱离回教,至于其他州属的回教法庭,并没出现类似的情况,因此,他希望槟州回教法庭能够重新检讨有关判决。

另外,针对在回教法庭外非法集会一事,他作出否认,并表示警方只允许他与另一名成员向当局提呈备忘录。

为了避免发生不愉快的事,警方当时训示他们须在10分钟内疏散,镇暴部队也在现场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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