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振南
看到《今日大马》网站主编柏特拉因言贾祸时,心中升起了一种哀伤感,如果再对照前阵子淡米尔文报章《麦卡奥赛》的准证一会儿不获更新停刊,一会儿又获准证复刊的讯息,这就不免让人更能了解,为何我国新闻自由的排名靠后的原因了。
有社会团体针对这点,指责我国的新闻从业员,没有邻国同业那样的勇气,这也许不失为一个公允的描述,但却无法让人去切实反省。因为,这样的论断,容易让人批评,只是在唱道德主义的高调,反对者只需举例反驳就好,例如菲律宾的同业们,年中遭黑枪击毙的,也不在少数。
上面这个说法也许没错,也的确反映了一般人私底下的看法,只是我们必须还要回头想想,毕竟我国不像菲律宾那样黑枪横行,而新闻从业员面对的,也不是痞子流氓,反而是政府制定的新闻制度,明白的说,我们面对的,是公权力干预新闻的手。
若这确实是真实情况的话,我国新闻自由不彰的问题,就成了个政策问题,是可受公评和检讨的。对现在的政府而言,也许当前的新闻政策并无不妥,因为这样的制度或做法,毕竟不是现在才有,乃行之有年的;至少,他们认为,这套干预新闻的思维,曾在过去发挥过功效,对稳定国家与社会局势是有功劳的。
问题是:时代不同了,任何的法律制度,也应顺应时代而改变,而不应因循过去的做法。况且,新闻自由原来就是宪法保障的人民言论自由权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维护宪法的尊严,原来就是人民责无旁贷的义务。
或许还有人会认为,上述说法就像狗吠火车,完全无效,就像当年马华公会收购南洋时,引发的黄丝带运动,最后是无法改变事实。
这样说的时候,人们也会想起,马华为此付出的政治代价,比起南洋的市值,不是更大得多吗?这样的现象,为政者当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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