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日讯)“3岁半女童黄盈瀛被杀害烧尸案”将于3月26日及27日审讯,控方届时将会呈上小盈瀛的骨骸作为呈堂证据,以让死者家属可早日取回骨骸,让她入土为安。
3月杪审讯
副检察司惹丽娜今日在案件过堂时指出,控方已接获布城总检察署的指示,将会针对小死者骨骸证据呈堂,并进行审讯后,将有关骨骸归还给死者家属。
惹丽娜是在瀛父黄荣秋的旁听律师惹迪星今日再次向法庭提出要求,希望尽早取出小死者的骨骸时,如是表示。
烈迪纳古玛接手 为王志良辩护
另外,惹丽娜也表示,之前受聘为被告辩护的律师邱财明已退出此案,如今由第3任律师烈迪纳古玛接手,继续替被告抗辩。
被告王志良,在案件尚未正式进入审讯阶段,已两度面对撤换辩护律师的命运。
早前毛遂自荐为其抗辩的首任律师陈其善,在案件移交高庭前,主动向法庭提出退出此案;较后其第2任辩护律师邱财明,又因曾担任瀛母郑慧雯的代表律师,身份恐引起利益冲突,最终只好无奈地自动退出此案。
黄荣秋现身 郑慧雯没露面
此案件今日由第2高庭法官拿督阿都拉欣承审,前来听审的公众人潮已减,不过,瀛父黄荣秋今日依旧风雨不改地在亲属的陪同下现身法庭,瀛母郑慧雯则没有露面。
黄荣秋在案件过堂后接受媒体访问时,对于控方已答应将会归还其爱女的骨骸一事,他表示非常欣慰。
他将会与其家人商讨如何办理小盈瀛的身后事,以让爱女能够早日入土为安。
王志良被控3罪名
被告王志良(30岁)被控于2007年7月5日早上7时30分至下午6时30分期间,在发林优梦园组屋单位内谋杀一名3岁半的女童黄盈瀛,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任何人触犯谋杀罪,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唯一刑罚为强制性死刑。除了此项罪状,王志良也同时面对另2项滥用毒品及拥毒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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